——美国反腐模式索性将腐败合法化,其实也是制度失败的产物。比方说金融危机后,美国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去救助哪些(濒临)破产的金融机构,但是这些金融机构的老板照样给自己发放数亿美元的年终奖。这合理吗?当然不合理。但是这合法吗?Yes,完全合法!再比方说,美国国会有许多院外游说公司,国会作出的议案,几乎百分之一百受到这些游说公司的影响,而这些游说者拿的都是各大公司老板赞助的钱,平民百姓的利益统统靠边站。这么做合法吗?Yes,完全合法!反不了腐就索性把腐败合法化,是美国制度比中国制度更“优越”的地方,一个字:绝!